集体户口卡借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2-24

根据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为严格学校集体户口的管理,确保集体户口卡的安全、规范使用,为师生员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的在读学生和在职教工,借用户口先登录“校园网”进入学校“数字京师”内的“校内户籍卡借阅”,点击“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48小时内持学生证(卡)、教工卡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102室办理。

2.如本人无法到场借用户口,可以委托他人代借(委托书模板在保卫处网页“文件下载处”下载)。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借用。

3.集体户口卡借出期间,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损坏,严防丢失,用完及时归还。

4.寒暑假期间借用户口请按户籍室的值班时间前来借用。

5.如不慎损坏或丢失集体户口卡,须出具损坏或丢失情况说明及补办集体户口卡的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由本人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