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博士后户口迁入流程

发布时间:2021-09-15

教职工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一)新入职教工需填写“房产核查信息采集表”发送至邮箱sdhj@bnu.edu.cn登记房产核查,同时添加附件申请教职工的校园卡和身份证照片。(海淀分局核查房产,周期3周左右)邮件标题:“新入职教工房产核查—教工姓名、工号—联系电话”。

(二)教职工及其家属在北京有产权房或为北京家庭户的,户口不得迁入我校集体户口。核查无房后,教职工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落户。

(1)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等相关落户材料

(2)户口迁移证(京外)或户口卡(京内)

(3)学校人事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4)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一张

(5)从本市集体户迁入我校者,除提供本人户口页外,还需提供原单位加盖公章的户口首页复印件;如有其他人员随迁,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教工还需提供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最后入境页复印件、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留学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落户介绍信复印件。

(7)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上的学历和婚姻状况需注意:“学历和婚姻状况”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做变更,随迁家属也需要变更学历和婚姻状况,请在户口迁出前在户口属地派出所更改后再提交材料。如学历和婚姻状态没做更改,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要求:国内结婚需把结婚证盖公章页和持证人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国外结婚的须出具结婚证原件的复印件和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原件。

 

博士后进站户口迁入办理流程:博士后户口按学生户口管理,无需查房,可直接落户。

提交材料:

(1)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

(2)户口迁移证(京外)或户口卡(京内)

(3)学校人事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4)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一张

(5)全国博士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