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多发、易发特点,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师生节日出行和大型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本单位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大局。

二、积极进行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

各单位需在1215前对所辖办公室、教学科研场所、公寓宿舍、餐厅礼堂、危化物品储放地点、施工现场及基础设施等重要部位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排查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特别注意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并制定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与火情预案。在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三、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2月下旬,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着重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等隐患排除情况;着重检查在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提示的情况。

四、广泛开展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

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院系及相关单位要针对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较多、校园人员混杂、师生返乡出游较多等情况,对师生进行一次涉及消防、交通、治安、自救等内容安全教育提示,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五、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党委行政,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要明确元旦、寒假期间领导带班、专人值班情况,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职责。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