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暨踏青赏花季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各单位:

随着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转暖,踏青赏花游览等活动越来越多,为确保在此期间广大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防范责任,不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师生员工外出踏青赏花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节假日期间,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应租用有运营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车辆;使用本单位车辆的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做好驾驶人员的教育。

    二、强化内部检查督导,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春季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要逐一排查单位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问题车辆一律不准上道路行驶;要按时对单位车辆的驾驶人进行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的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单位车辆和人员安全。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各部门人员状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警示,提示广大师生员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营造文明行车、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