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节”暨寒假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两节”暨寒假期间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通报2019年高校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和两节的特点,制定寒假期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

二、组织内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车辆逐一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出行前的安全性能。检查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避免管理漏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凡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严禁上道路行驶。

三、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结合全市开展的打击“涉牌、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酒后开车”、“超速超载”、“涉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尤其是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坚决做到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

四、做好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在节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师生员工树立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做好师生员工外出旅游、实践、探亲、访友、返乡、返校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对学生节日出行乘车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乘坐有运营资质的车辆,确保假期不发生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要针对节日期间驾驶人易发生疲劳驾驶、酒后开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各单位要结合2019年发生的师生员工交通事故案例,教育所属师生员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发放宣传品等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短信、微信平台等形式做好师生员工出行的宣传工作,确保假期不发生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

五、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

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确定带队负责人,选派经验丰富的司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部署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