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进站户口迁入北师大集体户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24


一、办理流程

请根据您当前的户口所在地,选择对应的办理路径:

(一) 北京高校集体户(非常住户籍)迁移流程
            适用于户口目前在北京市其他高校或单位集体户的博士后。

1、前往海淀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

所需材料:人社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北京师范大学人才人事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原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身份证。

办理地点: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户政大厅(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四层)。电话:010-82519670

2、向学校保卫处提交材料

《入户通知单》、原单位加盖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本人户口页原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及人社部和人才人事部的所有落户介绍信及登记表,一并提交至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学生活动中心西侧102室)。

3、学校统一办理落户

后续的落户手续将由保卫处户籍科统一前往北太平庄派出所办理,落户后会接到户籍科落户完成通知。

(二)非北京户籍(外省市户籍)迁移流程
            适用于户口目前在外省市的博士后。

1、前往海淀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人社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居民户口本(家庭户)或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身份证。

办理地点: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户政大厅(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四层)。电话:010-82519670

2、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持海淀分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返回您户口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出,并获取《户口迁移证》。此证有效期通常为40天,请及时办理后续步骤。

3、向学校保卫处提交材料

将原籍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海淀分局的《准予迁入证明》、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及人社部和人才人事部的所有落户介绍信及登记表,一并提交至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学生活动中心西侧102室)。

4、学校统一办理落户

后续落户手续由保卫处户籍科统一办理。落户后会接到户籍科落户完成通知。

二、温馨提示

1、户口性质:博士后户口按学生集体户口进行管理,无需查房,可直接落户。

2、资格要求:只有人事档案已转入北京师范大学,且进站身份为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方可申请落户。已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不予办理。

3、材料时效:整个流程中涉及的关键材料,如人社部专技司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有40天的有效期。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各步骤。

4、办理空窗期:在《户口迁移证》打印出之后、正式落户北京师范大学集体户之前,您的户口处于“空窗期”状态。此期间无法办理任何需要用到户口簿或身份证的紧急事务,如补办身份证、购房、签证等,请提前规划好时间。

5、信息准确性:在办理所有手续时,请确保所有文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等信息完全一致且准确无误,特别是从外省市迁入时,户口迁移地址应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迁入派出所为北太平庄派出所。

6、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也可携带身份证及现金40元在任意一个派出所换领。

三、联系方式:

保卫处户籍科:咨询户口迁移接收事宜。电话:58808055。地点:学生活动中心西侧102室

人才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咨询落户资格、介绍信开具等事宜。电话:58805375(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