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校内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海淀区高校安委会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教育。

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两节”前夕,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广播站,社区宣传栏,微信、短信平台等广泛宣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做好学生、教职工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师生员工绿色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三、重点做好学生假日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要加强对学生节日出行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不乘坐没有运营资质的非法运营车辆,对乘坐中司机的危险驾驶行为要敢于说不,避免重大交通伤害的发生。

四、强化检查督导,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节日之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逐一排查车况和安全性能,有问题的车辆一律停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凡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严禁上道路行驶。

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确定带队负责人,选派经验丰富的司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专兼职驾驶员要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并上报高校安办备案。

五、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须立即上报学校交通安委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