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海淀区高校安联会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教育。
二、强化检查督导,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节日之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逐一排查车况和安全性能,有问题的车辆一律停驶。凡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严禁上道路行驶。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确定带队负责人,选派经验丰富的司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专兼职驾驶员要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并做好登记备案。
三、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
“两节”前夕,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针对师生员工假期交通出行特点,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广播站,社区宣传栏,微信、短信平台等广泛宣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做好学生、教职工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师生员工绿色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四、重点做好学生假日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两节”出行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学生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教育师生员工禁止使用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上路行驶;要求学生不乘坐没有运营资质的非法运营车辆,骑车走路遵规守法,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乘坐中司机的危险驾驶行为要敢于说不,避免重大交通伤害的发生。
五、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须立即上报学校保卫处,电话58806110。
望各单位认真部署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