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校内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3-11-15

尊敬的养犬居民朋友:
  您好!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养犬。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对主人忠诚不二,有的憨态可掬,有的乖巧懂事,给主人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丰富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在养犬给主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导致犬只扰民及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犬伤人等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
  3月21日,吉林省一藏獒在市区先后咬伤4人。
  5月28日,遵义市晨练老人被狗咬死。
  6月3日中午12点左右,山西省盐湖区赵村一小女孩大腿腹股沟处被一只藏獒咬伤。
  6月13日,大连庄河一藏獒咬伤多人。
  6月14日,温州一宠物狗将一名老人咬伤。
  6月27日晚7点左右,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的一处工地,一名3岁的小女孩被一只烈性犬咬伤脖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6月27日,北京平谷区一藏獒咬伤2人。
  6月29日,四川泸州市一藏獒咬伤一名妇女。
  ……
  上述等一系列事件使得宠物犬及其主人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各地民众纷纷要求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北京市于今年6月份发布《关于北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通告》,并开展“爱犬好市民”文明养犬活动。
  我校也曾多次发生犬只惊吓行人、车辆躲避不及伤及犬只等事件,不少师生、居民强烈要求规范养犬行为。为优化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全体师生居民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请您自觉遵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及《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内养犬管理办法(试行)》,拒绝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使用犬绳犬链,及时清理粪便,科学健康养护,依法文明养犬、遛犬。
  我们真诚地希望,您的爱犬带给您的只有快乐和温馨,而没有烦恼和争议。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3年11月12日